上海废弃电器产品防治政策出台

    近日,记者从上海国家环保总局获悉,为从源头控制电器产品与家用电器的废弃量,控制其在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,国家环保总局、科技部、信息产业部、商务部联合发布了《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。

    据了解,此次发布的技术政策包含八大要点:一是提出了废弃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指导原则,即推行电子废物减量化、资源化和无害化的“三化”原则,以及实行“污染者负责”的原则,由产品生产者、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担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。

    二是明确了电器电子产品与家用电器污染防治的三大目标,即从源头减少和控制电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,提高电子产品的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,进一步规范电子废物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。

    三是提出了产品环境友好设计的要求,即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、延长产品使用寿命、提高产品的再使用和再利用特性、提高产品零部件的互换性并合理使用包装材料。

    四是制定了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。

    五是鼓励废弃电子产品与家用电器的再利用。同时要求,电子电器产品的再利用应符合有关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,即再利用维修过程中不宜导致有毒有害物质的释出。

    六是针对含有害物质的电子产品零部件,如阴极射线管CRT、液晶显示器、线路板、含PBB和PBDE阻燃剂的电线电缆等的处理,提出了现阶段鼓励采用的最佳可行处理工艺和技术,以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要求。

    七是提出了六大未来鼓励发展的技术和装备,如替代锡铅焊接工艺技术研究、阴极射线管和液晶显示器拆解、回收利用成套装备开发等。

    八是为配合技术政策的实施,在其技术政策中还提出了国家需要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,如国家分期分批公布有毒有害物质名录、实施电子电器产品绿色采购政策和加强配套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等。